印发《关于在市直属律师事务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属律师事务所各支部:
现将《关于在市直属律师事务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在市直属律师事务所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日前,党中央和省市委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了重大部署和具体安排,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的高度。市直属律师事务所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增强政治自觉,抓实抓好这一重大政治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的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在市直属律师事务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1.明确目标任务。①做到“三个坚持”,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②实现“三个增强”,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③务求“三个确保”,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全市律师工作争先进位、服务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把握基本要求。①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协会党委以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各支部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把“两学一做”作为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②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③注重以上率下。以协会党委和协会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为各支部和广大党员作出示范。④强化具体指导。根据律师行业特点,结合律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要求,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⑤激发基层活力。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⑥选树先进典型。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开展好“发现身边典型、讲好律师故事”征文活动,树立时代楷模,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⑦坚持常抓不懈。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
二、切实保证学习的经常性持续性
1.突出重点内容抓学习。①学党章党规。认真学习党章这个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模范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牢记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把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的要求落到实处。②学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起来。同时,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传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把近年来中央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见不贤而自省。
2.结合行业特点抓学习。根据律师行业特点,确定不同学习重点,编印应知应会手册,突出精准化、差异化和针对性,重点组织党员律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捍卫公平正义和改善服务民生等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
3.运用信息化方式抓学习。充分借助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新成果,有效利用共产党员网、“长白山先锋”党员教育服务手机客户端、手机报以及长春市司法局“两学一做”微信群,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党课”、建立“党员小书包”、“手机党校”等网络平台,组织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参加线上学习活动,及时链接、定期推送相关学习内容和优质课程。灵活运用新媒体,开发微课堂、微讲座、微视频、微电影,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良性互动,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4.建立健全制度抓学习。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为基本形式,对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制定学习目录,列出学习篇目,明确每月、每季度具体的学习内容和目标,对应知应会内容巩固强化学习,对新的内容及时跟进学习。①建立研学制度,以研领学,强调支部学习“微创新”,轮流安排党员围绕党的建设、国家时政、社会焦点以及全市改革发展形势、律师工作实际等阐述观点、发表见解、畅谈体会,引领广大党员主动参与、深入研讨,不断扩大学习深度和广度。②建立考学制度,以考验学,每季度要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考试,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促进党员干部真学常学。③建立赛学制度,以赛促学,组织党员广泛参加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参与热情,提高学习效果。④建立督学制度,以查督学,采取经常实地踏察、痕迹查验、现场提问、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上紧发条、拧紧螺丝,推动党员干部深学细悟。
三、有效推动学做结合常态化长效化
1.深入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紧密结合实际,细化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具体标准,组织党员在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中主动对照、深入查摆,学思践悟、牢记“初心”。各支部要制定《党性锻炼计划》,探索实行“一支部一计划”,推动党员干部列出“检身正己”清单,自觉践行“四个合格”,经常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更高标准努力。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发现和推出一批“两学一做”典型事迹,树起学的标杆、做的榜样,营造争做合格党员的浓厚氛围。
2.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经常查找解决问题。把经常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重点从4个层面查找解决问题:①党员层面:经常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②党支部层面:经常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③党委层面:经常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④党建工作层面:经常查找分析对党建工作的摆位是否合理,重点任务是否全面落实,薄弱环节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党建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着力解决抓党建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等问题。在严格落实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整顿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等任务。
3.不断深化学做结合的有效实践载体。深化拓展“做表率、当先锋”行动,引导党员干部在落实“三抓”要求、加快推进和落实助企发展二十条措施中走在前、做表率;在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创新中破解难题、干事创业;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中体现党员价值;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展示先锋形象,促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宣传以及深化改革、扶贫攻坚、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加强。领导干部争做“六个表率”,通过“双岗双责”等有效载体,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善于学习,做解放思想的表率;勇于实践,做促进发展的表率;敢于突破,做改革创新的表率;深入一线,做服务群众的表率;以身作则,做廉洁奉公的表率;修身养性,做高尚道德的表率。共产党员争当先锋,在律师行业党员队伍中开展“利发展、惠民生”先锋行动,通过 “设岗定责”、“依岗亮责”、“双向承诺”等措施和创建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单位、先锋示范行业、先锋示范队伍、先锋示范品牌等载体,推动律师行业党员带头争创佳绩,把党的影响扎根在最基层、第一线,把党的服务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各个环节、各个层面。
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主体作用
1.切实建强党支部班子。创新选拔培养机制,指导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把优秀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每年对基层党支部书记普遍轮训1遍。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支部“政治体检”,对照规范化标准,全面进行问题排查,对软弱涣散党支部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该调整的调整、该问责的问责,并明确整改措施,抓好转化提升。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要定期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要定时间、分专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要坚持定期上党课,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开展送党课下基层活动,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党建工作联系点”或所在党支部讲好党课,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员要联系实际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要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管理,建立完善计划报备、考勤公示、组织生活记实、现场指导、检查考核和定期通报等制度,形成看得见、摸得着、操作性强的管理新机制。要丰富拓展“三会一课”功能、内容、形式、流程,运用新媒体资源开展线上“三会一课”,利用党员教育基地、基层党建阵地和党员志愿服务点等,组织开放式教育和现场式学习。
3.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查摆突出问题,会上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限时整改。结合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进行点评,切实抓好质量关。
4.全面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每个党支部都要建立主题党日制度,每月至少确定1天、有条件的每周确定1天为主题党日,每逢“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应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每次主题党日要明确主题,紧扣“两学一做”内容,突出政治性、体现庄重感。结合支部和党员思想实际,把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议事、帮扶慰问、交纳党费、党务公开等纳入主题党日活动,突出服务实践,组织广大党员走进街道、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基层,采取认领“微心愿”、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帮助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保证每次党日活动都有实质内容。
5.有效加强党支部基础保障。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针对人员流动较大的律师事务所,灵活改进党支部设置,合理划分党小组,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加强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和经费保障,落实好运转经费、活动场所、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保障政策,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五、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1.强化责任落实。各支部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每年要专门研究部署,作为定期议党、专题议党的重要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支部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2.强化具体指导。协会党委结合行业特点,联系律师工作实际,明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内容、组织方式和推进措施。要发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带动效应,加强律师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每年梳理分析工作短板,研究确定若干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
3.强化检查督导。协会党委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管党治党的责任清单,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目标清晰、考核严格。市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小组坚持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抽查、每半年一次明察暗访、全年实现全覆盖督查,通过实地踏查、痕迹查验、现场提问、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落实。
4.强化评估问效。协会党委将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局党委每半年结合定期议党、专题议党、总结、述职进行1次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判协会党委(律所支部)和协会党委(律所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5.强化宣传引导。各支部要注重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等各类媒体,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开辟“两学一做”专栏,及时宣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精神。要结合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选树一批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新鲜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形成示范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6.强化统筹推进。各支部要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与推动律师制度改革和服务长春新一轮振兴紧密结合,确保两手抓、两促进,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在为民服务中展示先锋形象。
附件:1、市直属律师事务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小组
2、市律师协会党委班子成员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建工作联系点”
附件1:
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小组
成立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安排部署和协调组织。
组 长:王承伟 副局长、协会党委书记
副组长:田大原 协会党委副书记、吉林衡丰律师所党支部书记
米连军 协会党委副书记、律管处处长
组 员:孙延民 协会专职副书记
王小波 协会党委委员、律管处副处长
王 哲 协会党委委员、北京大成(长春)律师所党支部书记
王 刚 协会党委委员、吉林新锐律师所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联络、检查督导、文字综合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协会党委。
办公室主任:孙延民(兼)
附件2:
市律师协会党委班子成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建工作联系点”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单位 |
联系人 |
备注 |
王承伟 |
律协党委书记、 市司法局副局长 |
吉林功承律师 事务所 |
迟日大 |
|
吉林常春律师 事务所 |
王兴志 | |||
米连军 |
律协党委副书记、 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 |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
王遵义 |
|
吉林吉大律师 事务所 |
高云峰 | |||
田大原 |
律协党委副书记、 吉林衡丰所党支部书记 |
吉林衡丰律师 事务所 |
辛 明 |
|
联合支部 |
孙嘉鸿 | |||
孙延民 |
律协专职副书记 |
吉林创一律师 事务所 |
张兴安 |
|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
王立明 | |||
王小波 |
律协党委委员、 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 |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
郭 政 |
|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
宋宪生 | |||
王 哲 |
律协党委委员、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所 党支部书记 |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
索立军 |
|
吉林金证律师 事务所 |
张玉平 | |||
王 刚 |
律协党委委员、 吉林新锐律师所主任 |
吉林新锐律师 事务所 |
刘学峰 |
|
吉林津龙律师 事务所 |
赵维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