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促律师参与涉诉信访
来自:长春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6.01.25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新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联合下发推动开展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积极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办法要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热心接待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认为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信访有理的,应告知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涉诉信访,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认为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信访无理的,耐心做好法律释明、服判息诉工作;与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达成委托代理意向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协助符合条件的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相关链接:
新疆:律师进驻联合接访大厅 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维权
稿件来源: 法制网
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周国兵 1月18日,来自新疆昌吉市的信访人员阿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合接访大厅听完律师的法律解答后说:“在信访大厅有了律师的帮助,很多法律问题都弄清楚了,我心里舒服多了。”
当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合接访大厅正式启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合接访大厅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正式进入大厅办公。联合接访大厅律师咨询室由新疆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每天选派两名律师进驻。主要为信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对需要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和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正常法律渠道依法解决;对信访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法律论证、听证,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告知和引导信访人通过规定程序申请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司法行政部门、信访部门安排的有关涉诉方面的其他信访事项。
新疆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可以发挥律师化解矛盾纠纷作用,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维护信访人员合法权益。在信访接待中,律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依法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