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靖宇同志被聘任为长春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来自:长春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7.09.06
来源:律师管理处
2017年9月5日,长春市律师协会召开五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由市律师协会会长田大原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会上,依据《长春市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五届常务理事会全体常务理事一致表决,同意聘任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与法律服务监督处处长史靖宇同志为长春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同时,经秘书长提名,五届常务理事会决定聘任刘鹏亮 、屈春雷等2名同志为长春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史靖宇同志负责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的全面工作,刘鹏亮同志负责秘书处的日常管理工作,屈春雷同志负责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工作。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承伟,律师工作管理处副处长王小波,五届监事会监事长白柱杰列席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