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成功为吉林省亿晟恒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备案
7月15日,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王晓初、于宏华两位高级合伙人为吉林省亿晟恒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在2016年2月5日新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颁布后,截止到目前,吉林省仅有五家基金管理公司成功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
随着中国投资并购业务的发展,私募基金业随之引起社会各方关注和资金的大量进入。在私募备案新规发布实施前,私募基金备案一直本着“宽进自律”的原则,备案门槛并不高,因此在2016年之前私募基金机构备案的数量井喷。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005家。不过,自律为主的监管措施并没有起到规范的效力,私募基金行业“非法集资”、“违约兑付”等行为屡禁不止。因此中国基金业协会在今年2月发布私募备案新规,全面抬高私募机构备案门槛,提出了私募基金管理人需满足高管有从业资格、备案需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一系列要求。急速发展的基金业需要加强规范整顿,更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其保驾护航。但在私募备案新规发布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多数没有指导企业进行自查、整改、辅导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经验,导致法律意见书的通过率不足一成。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以王晓初、于宏华两位高级合伙人为主的公司证券及投融资法律服务团队,业务涵盖基金的募、投、管、退全过程法律服务、企业并购、PPP项目法律服务、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服务、企业债/票据融资、股权激励等领域。该团队秉持专业、职业、敬业的执业理念,先后为吉林省多个大项目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一直担任吉林省最大的投融资企业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