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律师协会成功举办“贪污贿赂犯罪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为帮助我市律师深入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提升职务犯罪辩护的专业化水平,2026年8月22日,由长春市律师协会主办,长春市律师协会重大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承办的“贪污贿赂犯罪的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长春智慧法务区成功举办。研讨会吸引了来自全市近200名律师及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长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学峰、刘沫含,秘书长孙延民,副监事长宗丽娜出席本次活动。研讨会由重大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乔俊良主持。
本次研讨会特邀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劲阳作主题讲座。陈教授对《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进行了深度解读,系统梳理了该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核心要义及司法适用中的重点问题。深入剖析了当前贪污贿赂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隐形受贿、雅贿、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标准等核心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研讨内容观点鲜明、内容充实,为与会律师带来了一场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知识盛宴。
随后设置了三个专题的实务研讨,邀请省内对职务犯罪案件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结合自身承办的典型案例,分别围绕“贿赂犯罪案件的实质辩护——受贿、斡旋受贿与介绍贿赂的界限”“《贪贿解释二》视角下企业腐败案件的刑事辩护、权益保护与新旧法溯及力、量刑适用疑难问题”以及“从‘显性收受’到‘隐性兑现’——新形势下受贿类型的变化与‘利用职务便利’的实质解释”三大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现场观点交锋,气氛热烈,有效促进了律师间的交流与共识,提升了与会律师的实务经验。
本次研讨会是长春市律师协会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服务法治实践的一次重要尝试。通过理论与实务的深度结合,帮助我市律师进一步掌握了贪污贿赂犯罪领域的最新司法动态,提升了职务犯罪辩护的专业水平,也为律师应对实务中的新问题、新挑战提供了有益参考。下一步,长春市律师协会将继续围绕行业需求,搭建更多高质量的业务交流平台,推动我市律师队伍专业素养持续提升,为维护司法公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行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