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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2025年8月7日,第六届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十二次会长办公会通过了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调整人员名单,现将第六届长春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公布。
附件:
《第六届长春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长春市律师协会
2025年8月8日
第六届长春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专门委员会
主 任:郭 政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王晓路 吉林创融律师事务所
于春泳 吉林瀛庆(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郭情情 吉林松辽律师事务所
委 员:
孙 萌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梁子佳 吉林创一(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刘 晶 上海市汇业(长春)律师事务所
杜文钰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黄 珊 吉林攸同律师事务所
邵 晨 吉林衡丰(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高 明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贾 茹 吉林君阔律师事务所
田可佳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徐丽丽 吉林翰昂律师事务所
盖楠南 吉林攸同律师事务所
崔丛校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刘 俭 吉林诚元律师事务所
丁 雯 吉林银鹰律师事务所
张卓超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
于海龙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石 强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2、律师行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 任:辛 明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高广权 吉林权杰律师事务所
齐 光 吉林良正律师事务所
肖立颖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刘占柱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孙伟明 吉林启驰律师事务所
委 员:
丁法荣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孙奥博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徐占勋 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
张 宇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
张 姣 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
黄 磊 吉林策业律师事务所
马 戈 吉林司鼎律师事务所
夏伟光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张 雪 吉林良誉律师事务所
王小会 吉林鸿洋律师事务所
3、行业形象与宣传工作委员会
主 任:张 莹 吉林诉帮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李 闵 吉林吉大(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尚 伟 吉林盛冠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王 辉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闫肖霞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
委 员:
周新茗 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
于 召 吉林佳律律师事务所
王宇玲 吉林扬诺律师事务所
吕 雪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郑 策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林瑛琦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林 晶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郭 浩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张 皓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秦赫阳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陶海红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冯铭航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
孙佳佳 吉林盛冠律师事务所
彪春禄 吉林诉帮律师事务所
4、对外开放合作与外埠联络委员会
主 任:徐 强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黄 珊 吉林攸同律师事务所
刘 伟 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张连成 吉林吉大(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赵 茜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孙 妍 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 联 吉林广隆源律师事务所
张 赫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董金萍 吉林丰略律师事务所
崔 建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东旭 广东卓建(长春)律师事务所
付 颖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
黄 磊 吉林策业律师事务所
陈美玲 吉林志强律师事务所
陈晓慧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徐占勋 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
宋百玲玥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金玲辉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
张志家 吉林主晟律师事务所
张 姝 吉林弘彻律师事务所
5、会员福利和文体委员会
主 任:张佳伟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邵 帅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邱江宁 吉林研邺律师事务所
孟禹岑 吉林闻嘉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田可佳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塔 艳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尚 伟 吉林盛冠律师事务所
王 野 四川迪扬(长春)律师事务所
孙嘉盛 吉林丰略律师事务所
宫 勋 北京中银(长春)律师事务所
尹丽娜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边 阳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关浩博 吉林国洋律师事务所
宋 林 吉林恒林律师事务所
赵楠楠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马敬博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孙岩松 吉林六鼎律师事务所
宋思宇 吉林晟轩律师事务所
宋 博 吉林显尊律师事务所
田绍华 吉林君阔律师事务所
马维翰 吉林沐律律师事务所
李明欣 吉林衡丰(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赵 雪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陈啸天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6、公益法律服务和社会责任委员会
主 任:刘沫含 吉林衡丰(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王俊丽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刘 晶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张晓龙 吉林吉航律师事务所
顾鸿鹄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张 鹤 吉林吉大(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李发军 北京中银(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索立军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翟天骄 上海市汇业(长春)律师事务所
姚敬文 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
魏治邦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刘 淼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 闵 吉林吉大(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王 溪 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郑宝磊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刘少华 吉林建行祎智律师事务所
张 扬 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
陈 晨 吉林吉业律师事务所
7、退役军人律师工作委员会
主 任:陶传彬 吉林自主军创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闫玉国 吉林天利人律师事务所
侯本成 北京中银(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鲁 磊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温 泰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高海峰 吉林中昱律师事务所
潘 杰 吉林优格律师事务所
李发军 北京中银(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怀理 吉林恒轶律师事务所
竭一豪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张 俊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马 铎 吉林汇澈律师事务所
赵青山 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
黄正男 吉林自主军创律师事务所
王国峰 吉林广律律师事务所
郭大博 吉林忠德律师事务所
阮树伟 北京市道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周 丹 吉林松辽律师事务所
娄青远 吉林老兵律师事务所
齐树风 吉林泉商律师事务所
宋吉春 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8、律所发展与中小律师所服务委员会
主 任:刘学峰 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张义英 吉林坤山律师事务所
任国松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
魏 涛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孙成山 吉林君贯律师事务所
委 员:
乔俊良 吉林扬诺律师事务所
王春丽 吉林吉雨顺律师事务所
陈 晨 吉林吉业律师事务所
李 鑫 吉林吉天行律师事务所
朱佳莹 吉林东沐律师事务所
吴国忠 吉林卓行律师事务所
翟天娇 上海市汇业(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国峰 吉林广律律师事务所
乔 楷 吉林泉商律师事务所
李志新 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
连 宁 吉林启驰律师事务所
翟 敏 北京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张晓龙 吉林吉航律师事务所
孙忠禄 吉林钧诺律师事务所
汤文士 吉林翰昂律师事务所
孙宝建 吉林策仪律师事务所
张景顺 吉林升圆律师事务所
郭情情 吉林松辽律师事务所
王 溪 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 轶 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
尹丽娜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关浩博 吉林国洋律师事务所
9、惩戒与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
主 任:孙柏松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高树成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肖金波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陶传彬 吉林自主军创律师事务所
陈晓红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徐 旸 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黄 鹏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屠力超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丁法荣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俊丽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崔玄子 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
高 飞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吴月华 吉林英义律师事务所
田 博 吉林金证律师事务所
崔红艳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刘 伟 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刘 波 吉林法佑行律师事务所
汪 涛 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胡春晶 吉林信谦律师事务所
10、教育培训委员会
主 任:邱长富 上海市汇业(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吴明岩 吉林汇澈律师事务所
李 轶 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
宋函书 广东卓建(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马敬博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
副秘书长:
王莎莎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刘 洋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王 宇 吉林申和律师事务所
曲 敏 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春琳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孙俊杰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方佳蕊 吉林优格律师事务所
周 宇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巨珍妮 吉林中昱律师事务所
张雪峰 吉林瀛庆(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沈冬舒 吉林忠德律师事务所
赵昱琦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张津平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 宇 上海市汇业(长春)律师事务所
11、女律师委员会
主 任:袁菲菲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王 蕾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王俊丽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宋海英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裴 培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委 员:
孙 萌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朱爱兰 吉林扬诺律师事务所
巩傲雪 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郑 策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唐美晶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
姚春玲 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
李婷婷 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
赵楠楠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杨谊均 吉林良正律师事务所
陈玥泊 吉林通嘉律师事务所
朱红艳 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金京淑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董 方 吉林聚颂律师事务所
杨 帆 吉林君阔律师事务所
陈平平 吉林良誉律师事务所
孙颢凤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陈俊蓉 吉林铭英律师事务所
赵 青 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宋函书 广东卓建(长春)律师事务所
赵 丹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金玲辉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
12、青年律师委员会
主 任:李甘露 吉林瀛庆(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郭铸满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邵 晨 吉林衡丰(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骆洪智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边 阳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姚敬文 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
委 员:
于明磊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皮瀚雯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陈名威 吉林汇澈律师事务所
王立华 吉林滳壇律师事务所
王 珏 吉林扬诺律师事务所
宋 阳 吉林吉天行律师事务所
格格勒呼 吉林鹏翀律师事务所
严高见 吉林中昱律师事务所
金 钊 吉林君贯律师事务所
王 爽 吉林六鼎律师事务所
陈小芳 吉林君阔律师事务所
李娇龙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杨启浩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卓然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
李 航 吉林吉烁律师事务所
吴 洋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邵米丁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
高 阳 北京中银(长春)律师事务所
姚 亮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杨卓见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
李 轶 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
孙靖凯 吉林翰昂律师事务所
周新茗 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
陈 晨 吉林吉业律师事务所
王 宇 上海市汇业(长春)律师事务所
程怀瑶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冠男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赵 雪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永泽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刘明达 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
施 旭 广东卓建(长春)律师事务所
陈海鹏 吉林创融律师事务所
孟凡奇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13、老律师委员会
主 任:齐江涛 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张蕴奂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刘海平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张文利 吉林英义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王博昱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张 影 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刘 宇 吉林臻丞铭律师事务所
李明欣 吉林衡丰(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潘维奇 上海兰迪(长春)律师事务所
冯若贤 吉林龙乾律师事务所
王怀理 吉林恒轶律师事务所
梁成祥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李万辉 广东卓建(长春)律师事务所
14、财务与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 任:闫忠海 吉林中昱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徐丽丽 吉林翰昂律师事务所
李 伟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周海涛 吉林卓行律师事务所
委 员:
王 楠 吉林铭英律师事务所
杨 帆 吉林君阔律师事务所
王东东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金泓序 广东卓建(长春)律师事务所
程荣华 吉林智税律师事务所
严梓霖 吉林中昱律师事务所
郭志超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周 鹤 吉林创融律师事务所
赵佳月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15、律师制度理论与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
副主任:姚卫国 吉林攸同律师事务所
刘 颖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吴明宇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雪田 北京市隆安(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边慧娟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委 员:
齐 光 吉林良正律师事务所
刘效群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姚 亮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冯继伟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
任国松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
赵国艳 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
李发军 北京中银(长春)律师事务所
于连升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
王 晶 广东卓建(长春)律师事务所
杨 震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张 宇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16、律师行业规则与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
主 任:毕长明 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王 溪 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于英新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翟天骄 上海市汇业(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张 聪 广东卓建(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胜双 吉林升圆律师事务所
张书伟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张志勇 吉林济川律师事务所
宋 雯 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任 铃 吉林茂世律师事务所
赵美南 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
杨 超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宫 贺 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17、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
主 任:张严军 吉林卓行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李广君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齐江涛 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宋嘉楠 吉林吉业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宫 勋 北京中银(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滕 野 北京市隆安(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 欢 吉林丰功律师事务所
郑秋爽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孙莹莹 吉林卓行律师事务所
马 铎 吉林汇澈律师事务所
张蕴奂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史爱光 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
汪日涵 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
18、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
主 任:王建君 北京中银(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曹兆明 吉林吉天行律师事务所
刘海平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姜 雷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魏治邦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赵 成 北京中银(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任智秀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王 刚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 坤 吉林吉天行律师事务所
刘晓龙 吉林信谦律师事务所
刘利多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袁丽萍 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
雷 鸣 吉林创融律师事务所
刘 阳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
王 享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
李 博 吉林六鼎律师事务所
孙 慧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张 扬 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
杨 娇 吉林旺诚律师事务所
19、实习律师管理与指导委员会
主 任:李悦佳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陆玮昱 吉林邦赢律师事务所
宋 林 吉林恒林律师事务所
李 祎 吉林金证律师事务所
张 昊 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秦国杰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委 员:
崔铭钊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刘俊呈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王跃佳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于 泽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王莉航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王长利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刘 艳 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党翠园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姜涛玉 吉林中昱律师事务所
王 蕾 吉林集成律师事务所
董 晋 吉林丰略律师事务所
宋海英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田宛鑫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20、产业发展与产品创新法律服务委员会
主 任:陈秀丽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刘思铭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卓然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李晓旭 吉林扬诺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王熔岩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魏 巍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张 亮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赵婉竹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柴文博 北京雷石(长春)律师事务所
成忠兴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 冠 北京中银(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婷婷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张学影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 杨 吉林攸同律师事务所
黄 珊 吉林攸同律师事务所
孙伟明 吉林启驰律师事务所
杜文钰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田绍华 吉林君阔律师事务所
马 可 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
陈小芳 吉林君阔律师事务所
朱宏亮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
塔 艳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于春泳 吉林瀛庆(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宋 林 吉林恒林律师事务所
张连成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黄宝昌 吉林信责律师事务所
孙鹏月 吉林吉航律师事务所
21、人工智能与数字化转型专门委员会
主 任:刘思铭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贾 茹 吉林君阔律师事务所
邵 晨 吉林衡丰(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张天姣 北京中银(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贺李娜 吉林正基(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委 员:
孙百卉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陆 畅 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
俞国强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
郑拓斌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雯元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秦国亮 吉林君回律师事务所
韩克欣 吉林卓行律师事务所
冯 锋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陈建娇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于 健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宫 贺 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 洋 广东卓建(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新雨 北京市隆安(长春)律师事务所
于 苧 上海市汇业(长春)律师事务所
刘 铭 吉林吉大(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张永睿 吉林吉天行律师事务所
刘少华 吉林建行祎智律师事务所
吴迪升 广东卓建(长春)律师事务所
孟健行 北京雷石(长春)律师事务所
田 梦 吉林济维律师事务所
高 军 吉林世荣律师事务所
22、长春智慧法务区工作委员会
主 任:张嘉良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任家震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 伟 吉林衡丰(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李 闵 吉林吉大(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副秘书长:
张凤莉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徐秀华 吉林兢诚(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于连生 吉林正基(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张宇广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李娇龙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宋 鑫 吉林正基(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曲 曼 吉林衡丰(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王慧明 吉林衡丰(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于春泳 吉林瀛庆(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杨程皓 吉林吉大(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刘 铭 吉林吉大(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23、城区工作委员会
主 任:王晓路 吉林创融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刘印铭 北京市京师(长春)律师事务所
任国松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宗丽娜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
委 员:
蘧泽瑞 吉林吉航律师事务所
李英畏 吉林航程律师事务所
万 娟 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
田 增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王 俊 北京中银(长春)律师事务所
县永强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鲁 冠 吉林飞图律师事务所
张 宇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
张 朔 吉林吉大(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周 鹤 吉林创融律师事务所
24、专业委员会考核工作委员会
主 任:朱大勇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张思锐 吉林起兮律师事务所
孙甲夫 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白柱杰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
史金花 广东卓建(长春)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宗丽娜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
委 员:
朱 蕾 北京京师(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彦泽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
陈晓红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黄 鹏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
高兰生 吉林集成律师事务所
尚 伟 吉林盛冠律师事务所
边慧娟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乔俊良 吉林扬诺律师事务所
任 玲 吉林茂世律师事务所
孙 田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田 博 吉林金证律师事务所
宋海英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高广权 吉林权杰律师事务所
李 闵 吉林吉大(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25、专门委员会考核工作委员会
主 任:于会影 吉林曜坤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孙 頔 吉林开祥律师事务所
金东梅 吉林新沃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宿梦远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委 员:
赵国艳 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
刘喜慧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赵浩然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陈 岩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佟立萍 北京雷石(长春)律师事务所
吴明泽 吉林吉大(长春新区)律师事务所
邢洪举 吉林华盟律师事务所
26、公职律师委员会
主 任:蒋 丽 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员会
副主任:高 萌 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郑康健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秘书长:吴启明 长春市公安局
委 员:
齐子悦 长春市财政局
王丽丹 长春市公安局
于鹤龙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
白 露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郭 昊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鲁 明 长春市教育局
王 莹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吴东旭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何允超 长春市商务局
赵 倩 长春市统计局
王国会 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
郭俊希 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 淼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刘雲鹏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朱逢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 沐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闫 俊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
27、公司律师委员会
主 任:王丽娜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副主任:李夫光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郑大伟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
秘书长:魏欣然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 员:
孙俊杰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郭 煦 长春城开农投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孙 晶 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冯丹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薛 藩 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
徐雪娇 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元艺霖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徐伟宁 长春现代农业示范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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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信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黄赓然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法律合规中心
1.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公民如需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时,必须到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进行,并要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示执业许可证和律师执业证。需求提醒的是,在聘请律师过程中,一定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其名称是“吉林某某律师事务所”,注意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及不法分子假冒“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活动,以免受骗上当。
2.公民决定聘请某律师所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后,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合同将载明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代理权限及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此,委托前,应认真阅读委托代理合同的有关事项,如有疑问,应询问清楚,要逐项阅读委托代理协议的条款,如对其中内容有不同意见,应及时与律师事务所沟通。如确无意见,可以协议上签字并本人留存一份。同时,应注意委托代理协议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签订的,要检查委托代理协议上是否有律师事务所的公章。不能与律师个人私自签订委托协议,否则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3. 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应到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代理费及律师办案所需的文印费和差旅费。律师代理费标准应按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协商收费应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签订。交纳律师代理费后,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规发票。律师办案所需的文印费和差旅费是根据办案的实际情况预先收取,结案后多退少补,这项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向您出具收据。除上述两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向您收取费用。
4.签订完成委托代理协议并交纳费用后律师即开始履行代理义务。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认真、负责、及时调查取证,妥善保管证据,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等活动;不得泄露您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或担任本案对方或第三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也不得威胁、利诱他人作假或阻碍他人作证,如果律师有上述行为,委托人可向我们投诉或反映。(投诉电话:市律师协会:0431-85805961;朝阳区司法局投诉电话:15204315082;南关区:0431-85290148;宽城区司法局:0431-89990739;二道区司法局:0431-84640148;绿园区司法局:0431-87605175;双阳区司法局:0431-84223209;九台市司法局:0431-82324847;榆树市司法局:0431-83623153;农安县司法局:0431-83226043;德惠市司法局:0431-87232806)
5.律师按委托人提供的事实,依据法律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此,委托人应提供准备的事实和证据,同时对诉讼风险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律师在代理过程中需要委托人的支持与配合,委托人不能利用律师的职务方便为其进行违法或不道德活动,不能要求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为您传递信件、物品;更不能要求律师为其向办案人员送钱送物,否则律师有权拒绝或终止代理。
长春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长春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对长春执业律师(除省司法厅直管律师所外,以下同)实行行业管理。
二、接待投诉时间长春市律师协会正常时间均接待投诉,具体时间为: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三、接待投诉的地点长春市青年路6399号长春市司法局楼内507室
长春市律师协会 投诉电话:0431-85802664 邮编:130062
四、长春市律师协会接待投诉的范围(一)本会是长春市律师的行业管理机关,对长春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不具有行政处罚的职能。
本会受理案件的范围如下:律所及律师在为当事人代理案件过程中有违反律师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如无故不向当事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拒绝辩护代理、私自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等如果当事人向本会投诉的事由不是律所及律师的执业行为的,即不是代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本会将不予受理。
(二)下列情况不属本会处理投诉的范围
1、本会规范的是律师所及律师代理当事人案件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故律师所及律师的非执业行为,本会不予受理。如律师所及律师涉嫌刑事犯罪、反映律师的作风道德问题等等。
2、当事人与律师所、律师之间的民事纠纷,如要求解除合同、赔偿经济损失、借款纠纷、律师所欠交房屋承租费等等,不属于本会的管辖范围,本会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当通过到法院诉讼或到仲裁机关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3、律师所及律师的违规行为自发生之日起超过两年的,本会不予受理。
4、已经本会处理过的投诉案件,就同一事实再次进行投诉的,本会不予受理。
5、不能提供基础证据材料或证据材料含糊不清的。
6、证据材料与投诉事实没有直接或必然联系的。
7、匿名投诉或者投诉人身份无法核实,导致相关事实无法查清的。
8、针对对方当事人代理律师的,且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被投诉律师所及律师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本会不予受理。
9、当事人投诉的律师所及律师的涉嫌违规行为有关联的案件,有关部门已经受理或正在诉讼中未有结论的,本会不予受理。
10、当事人投诉的律师所及律师的涉嫌违规行为有关联的案件已经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本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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