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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甲夫

来自:长春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6.10.08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中国民主同盟盟员

               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

               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吉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资格

               长春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业务领域:公司法、合同法、投资融资法律。

 

  自2001年执业至今,先后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有: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银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省农信联社、省信用担保投资公司、东方资产公司、信达资产公司、省中诚信达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吉林森工集团、省侨务办公室、全球吉商联合会、省小微企业商会、吉林省延边商会、省工商联小微企业商会、省中研药业、省东北汽贸、省大显新农业公司、省水源地农业公司、省丰瑞医疗器械公司、吉林中油长发能源公司、省合生创资产管理公司、省统泰集团、省森淼广告公司、长春市建委、市国资委投资经营公司、市吉盛通达小额贷款公司、森工圣鑫投资公司、市佳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市液化气行业商会、市房地集团供暖总公司、市华维汽车公司、市大地家居公司、绿园西新管委会、长春市市众望理财公司、九台兴隆镇政府等。

 

  孙甲夫律师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注重团队合作,相继组成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大型国有、民营企业提供综合法律服务;为政府招商引资提供法律咨询;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制作可行性法律研究;组织为企业项目融资进行尽职调查并起草、审查合同;为企业大宗货物买卖、大宗设备及厂房转让提供法律保障服务;为基础设施建设与建筑房地产提供法律服务;专项提供公司章程设计、股权结构设计、公司法人治理、公司投资融资、私募基金业务、投资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业务等。

  孙甲夫律师始终秉持“做人诚实守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做事认真负责,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原则,在工作中重视业务能力与职业素养的双重提升,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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