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紧急通知:原定于30日下午召开的内勤会改为明天(29日)下午召开.各所内勤与县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监督科长须准时参加,望周知.
 
位置---警示系统
                   前言
    长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是对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进行监管的工作机构,长春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是对全市律师实施行业纪律处分的权力机构。长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与长春市律师协会对全市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依据《吉林省律师不良行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市律师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长春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案件在长春律师网站上予以公布,旨在加大社会公众对律师行业的监督,对长春市律师协会的会员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
    案件公布的顺序以处罚(处分)决定的时间为准。


 吉林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不良行为记录